为进一步规范全盟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保障适龄幼儿合法权益,满足幼儿入园需求,推动民办学前教育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对锡盟69所具备办园资质的审批民办幼儿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审批民办幼儿园实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定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主城区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5倍,县城地区最高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倍,农村地区最高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8倍;伙食费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2倍。 审批民办幼儿园不得开设或变相开设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的“学前班”“幼小衔接班”“能力提升班”“思维训练班”等,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竞赛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幼儿表演、竞赛等活动,禁止以“特长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 截至2020年底,各地已对无证幼儿园进行全面取缔,不在本次公示名单范围内的幼儿园均属违规非法办园,幼儿入园后基本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请家长审慎选择。 欢迎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全盟审批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和违规经营无证幼儿园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反映问题线索。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1年8月18日
12所无证托幼机构开展联合执法
执法过程中发现,这些无证托幼机构办学场地均不达标,存在安全、卫生、食品、消防等重大安全隐患,而且在保教内容上教授拼音、识字、算数等小学化内容,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联合执法组对12所无证托幼机构下达停止办园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妥善分流园内幼儿,做好相关退费工作。目前12所无证托幼机构已关停。为确保幼儿有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锡林浩特市将继续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不定期进行巡查,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人士进行监督。
来源:锡林郭勒教育、锡林浩特市教育
主办:锡林郭勒日报社
监审:贺玉萍
责编:王大为
编辑:刘江岩
校检:孟丽鹏